马宇峰 (Yufeng Ethan Ma)

合伙人

上海

Chic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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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宇峰律师是奥睿驻上海代表处的合伙人兼首席代表,他在协助跨国企业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宜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包括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联邦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诉讼。

马律师专注于专利侵权、ITC 337调查、商业秘密窃取、不正当竞争等复杂知识产权诉讼及咨询。此外,在处理知识产权行政争议和复审、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以及战略交易所涉之知识产权方面(包括技术许可与转让、并购、企业合营与合作)亦拥有极丰富经验。其客户行业涵盖医疗器械、电脑软硬件、互联网、半导体、电子、通信、人工智能、汽车部件、化学、材料、能源等众多技术领域。近期代表客户包括百度、腾讯、中芯国际、京东、南微医学、vivo、酷派、安客、一加、智岩、蓝禾、Lovense、浙江荣鹏、三思电子、大族元亨、创显光电、好写科技、华益机电、视爵电子、应用材料、新思科技、Coilcraft, Hecate 等等。


马律师多年来协助客户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带领其诉讼团队在多起涉及中国公司的ITC 337调查案和地区法院案中获得胜诉,赢得众多客户的长期信赖。在其代理的第一个337调查(337-TA-623)中,马律师成功代表被控专利侵权的中国国资委直属企业下属的四家公司在ITC进行抗辩,成功说服委员会发回重审并最后推翻前首席行政法官两次作出的不利判决,为客户赢得并无侵权且未违反337条款的最终判决。在另一起调查(337-TA-655)中,马律师代表原告及其中国子公司控告几家中国被告盗用商业秘密。ITC向这些被告颁发了长达10年的排除令。该判决成为美国商业秘密法和ITC管辖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并获得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支持。从那时开始到现在,马律师为其客户赢得了一次又一次胜利,并且始终把以尽低的代价尽快为客户解决争端为己任。"马律师会代表客户以最小的代价了结此事,"这是一位获得胜诉的客户主动给其同行推荐马律师时的评价。


比如,2017年,马律师为客户深圳好写科技处理Kent Displays指控其侵犯与液晶电子手写板和组件相关专利的一起ITC 337调查(337-TA-1035),经过不到半年的积极诉讼就为客户获得完胜,原告被迫无条件撤诉。该案其后被《中国商法》杂志评为"2017年度杰出争议与调查案件"。


又比如,在UltraVision Technologies于2018年3月27日发起的和某些模块化LED显示屏及其组件相关的337调查案(337-TA-1114)里,马律师代表上海三思、深圳创显及大族元亨等多家被告公司,成功进行辩护,原告被迫在2018年11月的专家取证阶段无条件提出撤诉并申请ITC终止调查。ITC在2019年2月21 日下达了终裁判决,正式终止该调查。


加入奥睿前,马律师在一家全球领先的特殊玻璃与陶瓷材料制造商担任亚洲地区知识产权总监,负责处理该司在中国及亚洲其它地区知识产权的日常事务。在此之前,他在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的McAndrews, Held & Malloy律师事务所长期执业,并担任其合伙人及董事会成员,马律师是该所的第一位外籍律师。


在过去20年间,马律师长期致力于为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流架构桥梁的工作,并经常受邀在中美各处演讲,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他还多年担任知识产权所有者协会(IPO)亚洲法律委员会的理事。马律师也积极参与政府或公益组织的"一带一路"和"走出去"项目,曾参与主持上海市商委的"走出去服务港"工作,目前是深圳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江苏南京智金-海外知识产权服务联盟(WIPA)的特别顾问,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专家智库专家,浙江省东阳市法律智库专家,上海国际经贸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专家,上海市第一批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之道专家库专家

    • 成功代表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Innovative Foundry Technologies LLC指控其部分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和包含该器件的消费产品侵犯专利的一起ITC 337调查(调查案号 337-TA-1149)进行辩护,最后成功协助客户及所有其他应诉人与原告达成和解,无需作出任何妥协。
    • 代表南京一家医疗器械企业在波士顿科学公司(Boston Scientific Corporation)于2018年11月在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和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起的专利诉讼中提供辩护。
    • 成功代表浙江荣鹏气动工具有限公司就德国萨塔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在美国内华达州地区法院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进行辩护。
    • 成功代表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深圳市创显光电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等多家被告公司,就UltraVision Technologies于2018年3月27日发起的诉讼指控其某些模块化LED显示屏及其组件侵犯专利的案件(调查案号 337-TA-1114)进行辩护。通过为期将近一年的积极应诉,奥睿在2019年2月21 日成功为客户取得重大胜利,原告最终无条件申请终止调查。
    • 成功代表上海凯融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就陆逊梯卡集团和欧克利公司于2018年6月在美国伊利诺斯州北区东部法院提起的商标与专利侵权诉讼进行辩护。该案很快便以客户满意的方式顺利和解。
    • 成功代表华益机电就Walbro, LLC于2018年6月提起的诉讼指控其某种化油器及包含此化油器的产品侵犯专利的案件(调查案号 337-TA-1123)进行辩护,并为客户与Walbro达成令人满意的和解奠定了基础。
    • 成功代表深圳视爵光旭电子在由Nanolumens Acquisition Inc.于2017年6月在美国乔治亚州北地区法院发起的一起和柔性LED显示屏相关的专利侵权案里提供辩护。原告最终于2017年12月无条件撤诉。
    • 成功为苏州沃特维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在由 Solaria Corporation于2017年4月在美国北加州地区法院提起的一起和制造太阳能电池板的设备相关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中提供辩护。原告最终于2017年12月无条件撤诉。
    • 成功代表深圳好写科技处理Kent Displays指控其侵犯与液晶电子手写板和组件相关专利的一起ITC 337调查;该案为2017年首宗在ITC立案的案件(337-TA-1035),客户经过不到半年的积极诉讼就获得完胜,原告被迫无条件撤诉。
    • 成功代表中芯国际在一宗由Lone Star Silicon Innovations LLC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进行辩护,对方宣称中芯国际侵犯其与集成电路器件相关的三项专利。该案于2016年11月在美国德州东区法院提起,其后被成功转到北加州地区法院,最终北加州地区法院以原告没有资格起诉(no standing)为理由驳回起诉。该案最后于2018年6月、在原告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的过程中以对中芯国际非常有利的条件和解。
    • 代表杭州骑客智能科技处理其于2016年5月开始在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针对Razor提起的两项专利侵权诉讼。
    • 代表金华正威电器及其美国经销商处理一起涉及某种干手机和其外壳的ITC 337调查,并于2016年10月以客户满意的方式顺利结案。
    • 代表汉美驰(Hamilton Beach Brands)处理其针对中国两家仿制其某些早餐三明治机之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并于2016年9月取得完全胜利。被告被要求向本所客户支付大额损害赔偿,并获永久禁令及销毁产品制造模具。
    • 代表重庆康美唯医疗器械处理一起与其手术用缝合器械及配件相关的ITC 337调查,并于2016年4月份以客户满意的方式顺利结案。
    • 京东集团向沃尔玛收购“一号店”商城平台资产(包括其知识产权资产)的交易中,为京东处理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宜。
    • 百度和福特汽车联合对Velodyne LiDAR投资1.5亿美元的交易中,为百度处理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宜。
    • 在代表香港医疗科技公司骏亚医疗(OptAsia Healthcare)与总部位于加州红木城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Soleno Therapeutics(纳斯达克股票代码:SLNO)及其子公司Capnia成立合资企业的交易中,为骏亚医疗处理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宜。,该合资企业将以开发Capnia的创新性Sensalyze技术平台并对其进行商业化,其中包括有助于检测新生儿过度溶血的CoSense末端吐气一氧化碳监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