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

北京

New York

王翔博士是奥睿律师事务所亚洲管理合伙人,以及中国团队知识产权和数据隐私及网络安全业务部主管,常驻奥睿纽约和北京办事处,现任北京办事处管理合伙人及首席代表。

王博士是中国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指导专家。

此外,王博士还担任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指导专家、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指导专家、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顾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纠纷检验鉴定专家、以及佛山市知识产权局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

王博士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员。

王博士拥有为国内外跨国企业就其在美国和中国的知识产权事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之丰富经验,包括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与仲裁、专利侵权、工业间谍、商业秘密盗用、版权和商标侵权、ITC 337条款调查、美国专利商标局程序(多方复审程序)、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与专利库建立咨询、技术出口管制、大规模侵权与产品责任、证券诉讼、《反海外腐败法》等相关的调查与合规事宜。 这些事宜涉及众多技术领域,从软件与电子产品、可再生能源与医疗设备,乃至农业和建筑材料,此处仅举几例,不一而足。

王博士亦为中国和国际客户广泛处理网络安全调查和数据隐私合规事宜。

王博士经常处理与中国国有企业相关的美国诉讼事宜。他对客户的业务需求和政治风险具有深入了解,使得客户常常向其寻求具战略性和创新性的法律建议,并赞扬其“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的环境,能提供细致入微的法律建议”。

王博士是大中华地区最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之一,并且他是极少数同时拥有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中国法律进修文凭,以及在纽约州、印第安纳州和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拥有律师资格的知识产权律师。由于奥睿的中国知识产权团队成功解决了大量涉及在美国和中国发生的涉及中、外资企业的专利纠纷,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其摄制的“专利大战”纪录片中独家报道了奥睿的知识产权团队。

在成为律师以前,王博士拥有超过10年于医疗和电子设备行业工作的丰富经验,因能为客户提供实用的法律意见而备受赞誉。此外,王博士还以个人名义荣获四项美国医疗技术专利。

  • 王博士曾担任美国一家医疗技术顾问公司的亚洲业务董事总经理;美国一家医疗设备制造商的高级顾问和科学顾问委员会成员;美国一家医疗设备制造商的研发部门执行董事;美国某一大型医院外科部的医疗研究主任;美国两家大型医疗设备制造商的软件工程师和系统分析师;以及在北京担任中日友好医院的生物医学工程师。

    王博士致力就影响企业在美国和中国开展业务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跨境关系的发展与改进提供协助与指导,成绩备受认可。此外,他曾在上海担任美国商会的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国药品研发行业委员会的顾问律师。王博士还曾在位于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爵硕大学(Drexel University)担任电子与生物医学工程系副教授,现任该校的生物医学工程、科学与健康系统学院行政顾问委员会成员。

    • 成功为国有企业安泰科技与另外四家应诉人公司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一起由一家国际公司提起的商业秘密盗用案件中进行辩护。在事实证据开示关门前,原告方在应诉人没有做出任何让步或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提出动议,要求终止调查。
    • 成功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几位主要高管在美国爱荷华州南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工业间谍商业秘密案件中进行辩护,并取得了很好的结果。
    • 正在代表一家上海半导体设备公司及其高管在美国加州中区联邦法院针对由一家美国竞争公司提起的商业秘密盗窃案件进行抗诉。
    • 正在代表一家跨国半导体设备公司对其前雇员在离职时进行的商业秘密盗窃行为进行跨国追踪和诉讼。
    • 在多起敏感的中美跨国商业秘密诉讼中为跨国公司客户获得商业秘密诉讼胜利,成功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利。
    • 代表福特汽车作为争议解决委员会(Dispute Resolution Board)委员,根据国际仲裁院(ICC)规则作为独立仲裁员解决吉利汽车(Geely)以18亿美元收购福特旗下的沃尔沃汽车(Volvo)所涉及的潜在知识产权纠纷。
    • 协助众多跨国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微软英伟达科勒嘉年华公主邮轮柯斯达邮轮运输服务公司W. W. Grainger持续联系结算银行(CLS Bank)DeltekHashi CorpiRobotCrane Co.、EDSA Plan百度小米美团新浪等公司处理其数据隐私和保护事宜,以及与网络安全相关的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事宜。
    • 成功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东区地方法院面对的总额达15亿美元的集体诉讼案中进行辩护,并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成功驳回被控生产次等石膏墙板的索赔。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辩护,以撤销其被指控非法监禁、侵占资产和违反《反勒索及受贿组织法》而遭索赔51.7亿美元及三倍和惩罚性赔偿的美国诉讼案件。
    • 成功协助中国原子能研究院在美国抗诉一起指责因中国原子能研究院制造之产品的侵权案件。
    • 成功代表微软在一系列由中国专利钓饵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进行辩护。该中国公司宣称微软某些产品侵犯其某些中国发明专利。
    • 持续为微软美光科技应用材料斯伦贝榭(Schlumberger)金佰利 (Kimberly Clark )汉美驰(Hamilton Beach Brands)佳能松下电器以及德昌电机 (Johnson Electric) 等跨国企业就与中国知识产权争端相关的事宜提供咨询。
    • 成功为宸鸿光电科技在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的一系列专利无效诉讼中进行辩护,并协助处理其在全球的专利组合创建、申请和管理事宜。
    • 成功为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电话消费者保护法案》(TCPA)诉讼中进行辩护。
    • 成功为德昌电机在洛杉矶高等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致死产品责任诉讼中进行辩护。
    • 成功为百度在一宗由专利流氓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的诉讼中进行辩护。
    • 成功为海尔海信在美国地区法院针对多起专利流氓进行辩护。
    • 代表广西柳工重型机械集团处理与一家美国竞争对手公司之间的商业外观争议。
    • 成功分别为京东方集团在美国麻省联邦地区法院和德克萨斯州南部地区联邦法院审理的两起专利流氓侵权案件中进行辩护。
    • 成功协助多个中国被告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条款案件中进行辩护,为其未来在美国的业务运营奠定基础。
    • 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公司所涉及的重大专利与商标申请、执行与技术转让 ∕ 许可协议。
    • 在美国和中国进行的专利局审查决定、反对、专利无效诉讼和复审、反假冒、反盗版活动和专利及商标执行诉讼。
    • 代表研发和制造商处理技术转让、OEM合同、合营企业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等事宜。
    • 劳动合同、劳动法政策与典范、劳资纠纷以及相关的预防措施。
    • 代表董事或公司处理由审计委员会(由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组成)负责的独立调查及其他相关调查,其中包括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进行的证券集体诉讼,以及可能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司法部(DOJ)提起的调查或诉讼。
    • 协助社交媒体公司处理其在中国的内容审查、数据信息保密和保护以及云计算问题。
    • 代表跨国媒体和娱乐公司处理其在中国的法律、监管以及业务事宜(其中包括电影、电视、电子游戏、网络、主题公园、刊物以及其他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