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金山
Smith律师曾处理超过400宗并购交易,并为客户就涉及上市公司和私人公司的各类并购交易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协议兼并、拍卖出价程序、跨国交易、出售不良资产(包括363条款下的出售交易)、杠杆收购、要约收购、要约互换、私有化、对等合并交易、退市交易、敌意收购、代理权争夺、反收购以及对公司部门和子公司的买卖等。
Smith律师曾代表客户处理涉及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承销及私募股票和债券发行等交易,并协助公司处理有关发行人的股权和债务要约收购、资本调整、重组和供股等事务。他经常代表客户编制和储存定期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报告、股东委托书及威廉姆斯法案(Williams Act)报告。另外,他还协助客户处理有关合规事宜,包括在2010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和在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的合规事宜、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第16条、实时披露规定合规、出售限制性证券和内幕人士出售的证券、有关10b-5规定和FD法规的披露事宜以及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合规和调查等方面的业务。
Smith律师对在特拉华州和加州的企业、合伙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均有丰富的经验。他经常就公司治理、股东争取权益行动、合规事务、内部调查、诚信义务、行政人员薪酬、股东提案、赔偿、董事和职员的保险和股东间的协议等事宜为董事会、股东、审计、薪酬及人员任命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
Smith律师还在并购、证券和公司法律事务方面提供专家意见证言。
北京
胡律师帮助中国、欧洲和美国的多家国内公司以及跨国企业处理有关知识产权各方面的事务,包括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条款进行的诉讼。她在专利、商标、域名、版权和商业秘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胡律师所处理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包括代表客户完成专利申请及后续维护工作。
Chicago; 北京
马律师专注于专利侵权、ITC 337调查、商业秘密窃取、不正当竞争等复杂知识产权诉讼及咨询。此外,在处理知识产权行政争议和复审、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以及战略交易所涉之知识产权方面(包括技术许可与转让、并购、企业合营与合作)亦拥有极丰富经验。其客户行业涵盖医疗器械、电脑软硬件、互联网、半导体、电子、通信、人工智能、汽车部件、化学、材料、能源等众多技术领域。近期代表客户包括百度、腾讯、中芯国际、京东、南微医学、vivo、酷派、安客、一加、智岩、蓝禾、Lovense、浙江荣鹏、三思电子、大族元亨、创显光电、好写科技、华益机电、视爵电子、应用材料、新思科技、Coilcraft, Hecate 等等。
马律师多年来协助客户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带领其诉讼团队在多起涉及中国公司的ITC 337调查案和地区法院案中获得胜诉,赢得众多客户的长期信赖。在其代理的第一个337调查(337-TA-623)中,马律师成功代表被控专利侵权的中国国资委直属企业下属的四家公司在ITC进行抗辩,成功说服委员会发回重审并最后推翻前首席行政法官两次作出的不利判决,为客户赢得并无侵权且未违反337条款的最终判决。在另一起调查(337-TA-655)中,马律师代表原告及其中国子公司控告几家中国被告盗用商业秘密。ITC向这些被告颁发了长达10年的排除令。该判决成为美国商业秘密法和ITC管辖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并获得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支持。从那时开始到现在,马律师为其客户赢得了一次又一次胜利,并且始终把以尽低的代价尽快为客户解决争端为己任。"马律师会代表客户以最小的代价了结此事,"这是一位获得胜诉的客户主动给其同行推荐马律师时的评价。
比如,2017年,马律师为客户深圳好写科技处理Kent Displays指控其侵犯与液晶电子手写板和组件相关专利的一起ITC 337调查(337-TA-1035),经过不到半年的积极诉讼就为客户获得完胜,原告被迫无条件撤诉。该案其后被《中国商法》杂志评为"2017年度杰出争议与调查案件"。
又比如,在UltraVision Technologies于2018年3月27日发起的和某些模块化LED显示屏及其组件相关的337调查案(337-TA-1114)里,马律师代表上海三思、深圳创显及大族元亨等多家被告公司,成功进行辩护,原告被迫在2018年11月的专家取证阶段无条件提出撤诉并申请ITC终止调查。ITC在2019年2月21 日下达了终裁判决,正式终止该调查。
加入奥睿前,马律师在一家全球领先的特殊玻璃与陶瓷材料制造商担任亚洲地区知识产权总监,负责处理该司在中国及亚洲其它地区知识产权的日常事务。在此之前,他在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的McAndrews, Held & Malloy律师事务所长期执业,并担任其合伙人及董事会成员,马律师是该所的第一位外籍律师。
在过去20年间,马律师长期致力于为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流架构桥梁的工作,并经常受邀在中美各处演讲,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他还多年担任知识产权所有者协会(IPO)亚洲法律委员会的理事。马律师也积极参与政府或公益组织的"一带一路"和"走出去"项目,曾参与主持上海市商委的"走出去服务港"工作,目前是深圳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江苏南京智金-海外知识产权服务联盟(WIPA)的特别顾问,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专家智库专家,浙江省东阳市法律智库专家,上海国际经贸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专家,上海市第一批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之道专家库专家
旧金山
Smith律师曾处理超过400宗并购交易,并为客户就涉及上市公司和私人公司的各类并购交易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协议兼并、拍卖出价程序、跨国交易、出售不良资产(包括363条款下的出售交易)、杠杆收购、要约收购、要约互换、私有化、对等合并交易、退市交易、敌意收购、代理权争夺、反收购以及对公司部门和子公司的买卖等。
Smith律师曾代表客户处理涉及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承销及私募股票和债券发行等交易,并协助公司处理有关发行人的股权和债务要约收购、资本调整、重组和供股等事务。他经常代表客户编制和储存定期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报告、股东委托书及威廉姆斯法案(Williams Act)报告。另外,他还协助客户处理有关合规事宜,包括在2010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和在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的合规事宜、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第16条、实时披露规定合规、出售限制性证券和内幕人士出售的证券、有关10b-5规定和FD法规的披露事宜以及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合规和调查等方面的业务。
Smith律师对在特拉华州和加州的企业、合伙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均有丰富的经验。他经常就公司治理、股东争取权益行动、合规事务、内部调查、诚信义务、行政人员薪酬、股东提案、赔偿、董事和职员的保险和股东间的协议等事宜为董事会、股东、审计、薪酬及人员任命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
Smith律师还在并购、证券和公司法律事务方面提供专家意见证言。
Los Angeles
业务重点和经验
吕博士的执业领域主要是专利、商业秘密和生命科学诉讼。他曾代表客户处理涉及专利侵权、中美商业秘密盗用、生物仿制药、ANDA诉讼和许可纠纷等事宜。他还代表客户处理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诉讼。他的客户包括Genentech、Tris Pharma、Rosenberger、Natera和吉利德(Gilead)。
认可与成就
吕博士一直是《法律360》生命科学出版物的编辑顾问委员会成员,并被列入《Benchmark Litigation》“40岁以下热门律师榜”,该榜单旨在表彰全美40岁以下最有成就的诉讼律师。他还被《超级律师》列入“南加州新星律师名单”。
吕博士还撰写了诸多出版物,包括:《Thryv:最高法院的反对政策》(Thryv: opposing policies in the Supreme Court), 《世界知识产权评论》(2020年6月5日); 《在线大学的增长: 如何解决认证困境、保护学生以及扩大高等教育机会》 (The Growth of Online Universities: How to Solve the Accreditation Dilemma, Protect Students, and Expand Access to Higher Education) (作为《教育与社会媒体:迈向数字未来》中的一章),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2016年);《参议院僵局引发的全员庭审不确定性》(Senate Gridlock Causes En Banc Uncertainty)及《知识产权特别报告》 (Intellectual Property Special Report), The Recorder(2013年7月15日);以及《质子泵抑制剂市场的促销和市场份额:案例研究》 (Promotion and Market Share in the Proton Pump Inhibitor Market: A Case Study), 《医药营销与管理杂志》,第17卷,第3期,39-59(2007年)。
吕博士还是非营利性组织亚太裔美国人争端解决中心(APADRC)的董事会主席。他也是法律多样性领导委员会的研究员。
在私人执业之前,吕博士是美国加州北区地区法院William Alsup法官的法律助理。
吕博士在耶鲁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担任《耶鲁大学法律杂志》的注释编辑和《耶鲁大学法律与技术杂志》的执行编辑。在法学院期间,他是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John T. Noonan法官的实习生,也是康涅狄格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实习生。
在进入法学院之前,吕博士以最高荣誉获得了北卡罗来纳大学的药剂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医药营销工作。
北京
胡律师的工作包括商标和版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诉讼、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域名抢注和相关技术问题。她还曾为客户就有关中国军用和军商两用物品的出口法规和海关条例提供法律意见。此外,胡律师也为中外客户处理广泛的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问题。
在加入奥睿之前,胡律师曾于中国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和上海办事处担任高级律师。
北京; New York
王博士是中国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指导专家。
此外,王博士还在多家机构担任指导专家: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纠纷检验鉴定中心、佛山市知识产权局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汕头市海外知识产权中心以及顺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
王博士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北京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
王博士拥有为国内外跨国企业就其在美国和中国的知识产权事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之丰富经验,包括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与仲裁、专利侵权、工业间谍、商业秘密盗用、版权和商标侵权、ITC 337条款调查、美国专利商标局程序(多方复审程序)、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与专利库建立咨询、技术出口管制、大规模侵权与产品责任、证券诉讼、《反海外腐败法》等相关的调查与合规事宜。 这些事宜涉及众多技术领域,从软件与电子产品、可再生能源与医疗设备,乃至农业和建筑材料,此处仅举几例,不一而足。
王博士亦为国内外跨国企业广泛处理网络安全调查和数据隐私合规事宜。
王博士经常处理与中国国有企业相关的美国诉讼事宜。他对客户的业务需求和政治风险具有深入了解,使得客户常常向其寻求具战略性和创新性的法律建议,并赞扬其“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的环境,能提供细致入微的法律建议”。
王博士是大中华地区最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之一,并且他是极少数同时拥有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中国法律进修文凭,以及在纽约州、印第安纳州和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拥有律师资格的知识产权律师。由于奥睿的中国知识产权团队成功解决了大量涉及在美国和中国发生的涉及中、外资企业的专利纠纷,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其摄制的“专利大战”纪录片中独家报道了奥睿的知识产权团队。
在成为律师以前,王博士拥有超过10年于医疗和电子设备行业工作的丰富经验,因能为客户提供实用的法律意见而备受赞誉。此外,王博士还以个人名义荣获四项美国医疗技术专利。
北京
沈律师主要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咨询和诉讼。她为区内和国际客户就跨境纠纷和交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沈律师擅长在美国各地区法院的专利和商标诉讼以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337 调查中为中国公司提供辩护。
沈律师在处理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相关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负责提供法律咨询、进行尽职调查和法律研究,以及起草商业合同。
北京
汪律师经常为中国和国际客户就跨境并购、私募股权投融资、企业合营、外商直接投资和其他合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她代表的客户来自诸多行业,包括电信、媒体和科技、金融服务、医疗保健、消费品、能源和制造业等。
此外,她在处理首次公开发行、债券和证券发行、上市前投资,以及公司重组、劳动法、反垄断和一般公司事宜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北京
张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经验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