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历史
自其创始人 Jarboe, Goodfellow, Eells 和 Orrick 开始持续至今,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 LLP 始终以其律师和员工的品行、正直、能力和创业精神而备受赞誉。我所在公共财务和公司法方面的专业技能源自一群法律创新者在一个拥有无穷潜力的时代和城市所从事的开创性工作。
我们的事务所建立在此基础上。
在保持自己的客户服务传统同时,我们在8个国家开辟了
23
个办公室,
并将法律服务范围扩展到 13 个领域。
事务所的创始人
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 LLP 的历史可追溯到 1863 年。那时,旧金山作为一个商业中心正从淘金热中崛起。
当年,German Savings and Loan Society(以后成为 First Interstate Bank of California 的一部分)成立了,其法律总顾问为 John R. Jarboe。在 1885 年,房地产产权方面的权威 Jarboe 建立了 Jarboe, Harrison & Goodfellow,它就是现今 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 LLP 的前身。
当 Jarboe 先生于 1858 年取得律师资格的时候,考试程序不像现在这样正统。那时,由最高法院任命的律师团的三人委员会在萨克拉曼托对申请人进行口试。Jarboe先生在其考试中回答了几个问题之后,其中一名考官就说这是浪费时间,因为Jarboe 先生对这些问题比他们还要精通。他们转而问 Jarboe 先生是否知道如何调制白兰地五味酒。Jarboe 先生回答道:“我不知道。但是我发现在萨兹拉克(Sazerac)有非常好的五味酒,就在街对面的一家酒吧里,如果饱学多识的委员们能够与我一起品尝一下,我将感到非常高兴。”于是考试在酒吧里认真地继续进行。委员们发现申请人的判断的确是非常好。
当 Ralph C. Harrison 于 1891 年被任命为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的法官时,Jarboe, Harrison & Goodfellow 合伙企业解散了。1901 年,W. S. Goodfellow 建立了另一个合伙企业,即 Goodfellow & Eells。William Orrick对Charles Eells 有这样的描述:“他的学识和敏锐思维的影响被他正直的品行、对正义与公平的无误见解以及无所不在的幽默感所柔化和浇铸”,因而帮助旧金山渡过了一段具挑战性的时期。
二十世纪初的法律创新者
1905 年,Ralph Harrison 在组合一些公司的基础上形成了后来的 Pacific Gas & Electric Company; Charles Eells 在 1906 年灾难性的地震和火灾之后帮助重组了 Fireman's Fund Insurance Company。Eells 制定了一个创新计划挽救了公司,用公司股票支付未付的赔款,从而避免了公司的倒闭。其客户认为事务所是旧金山最先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两家事务所之一。
Goodfellow & Eells 还参与了备受争议的特拉吉河/太浩湖地区水电开发和用水权的诉讼。当 William H. Orrick 于 1910 年加入事务所时,美国垦务局和内务部长 Richard A. Ballinger 已经与私人业者谈定了一份合约,允许水偏流太浩湖,这激怒了自然资源保护者。Goodfellow 先生代表企业的利益,与威廉 • 霍华德 • 塔夫脱总统会谈,会谈开始时总统这样说道:“我关注的是要找到一个了解西部水资源法律的人”。最终的诉讼结果产生了一项立法,至今还在影响太浩湖水资源利用的问题。
William H. Orrick
William H. Orrick 以其答辩意见的严谨以及对其属下律师布置繁重工作任务而闻名。他还坚持详尽的法律研究,在八十多岁时仍然继续进行法律研究。他于 1960 年退休。
Stanley Moore 于 1914 年加入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 Goodfellow, Eells, Moore & Orrick。1927 年,当 Ralph Palmer, Tom Dahlquist, George Herrington 和 Mitchell Neff 成为合伙人时,事务所的一个重要时代开始了。Tom Dahlquist 是一名有才气、富有创新精神的公司法律师。他是加利福尼亚公司证券法的权威,为 1945 年至 1946 年出版的 California Law Review 撰写了一系列的文章,文章中的论点成为该法案相关问题的原始基础,一直到 1968 年公司证券法被修订。
George Herrington
在加入事务所之前,George Herrington 在Boalt Hall学习法律,并在那里做半职图书管理员。他定期在星期天工作,总是发现 Orrick 先生带着一个装满工作文件的手提箱坐在图书馆台阶上,等待George 开门,放他进去工作。George 称 Orrick 先生雇用他的唯一原因是确保他 (Herrington) 会准时上班。
当然,那时候事务所最著名的债券事务就是发行债券以帮助对金门大桥施工项目进行融资。南太平洋铁路公司拥有金门渡船公司,将在大桥完工时失去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它对债券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努力失败了,债券得以发行。George Herrington 对大桥工程的贡献是其获得西岸第一债券律师美誉的一个主要因素。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事务所有许多性格色彩各异的人。Mitchell Neff 在其办公室内放了一个黄铜痰盂,用来装他的铅笔屑。因为常感到紧张,他经常把铅笔一直削到橡皮那头。有几次他不小心烧着了他的废纸篓,还有一次在走进厨柜里去欣赏他新手表那闪闪发光的表盘时把自己锁在厨柜里了。
Eric Sutcliffe
Eric Sutcliffe 于 1932 年加入事务所。他对金门大桥债券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如所有同事所做的一样,此研究在 W. H. Orrick 的详细审查下进行。他还开始处理 PG&E 募股登记书,并且于 1934 年完成了首份登记书。这些登记书是根据 1993 年证券法由证券委员会处理的首批登记书中的一部分。1947 年,Orrick 选择 Eric Sutcliffe 为主管合伙人,Eric Sutcliffe 在该职位上一呆就是三十多年。
今天的 Orrick
今天,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 是一家国际著名的法律事务所。我们的办事处遍及美国、欧洲和亚洲,Orrick 的律师正在全球范围内为各种交易与案件开创先河。我们的每个业务领域均取得引领市场的成就,主要的美国和国际评估机构都已经证实这一点。
我们相信,我们的成功与长久的繁荣来自于我们对核心价值的专注 — 卓越与诚信、合作与个人尊重以及热诚与进取精神 — 以及对我们的客户、他们的业务以及他们每天所面临的问题的了解。近140 年以来,Orrick 一直致力于帮助客户在法庭和交易场上实现他们的目标。并且这种承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坚定。 |